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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州区(开发区)工商行政管理局 >>> 文件发布
黄州工商[2007]43号 区工商局关于印发《黄州区(开发区)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各分局、管理站、机关各科室: 现将《黄州区(开发区)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望遵照方案的部署执行。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黄州区(开发区)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,按照省、市局部署,区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。结合我局实际,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国务院及省、市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,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,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,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和配套法规,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行为,规范市场交易秩序,维护公平竞争,遵循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,以办案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手段,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 二、工作目标 1、培养一批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业务骨干。 2、确定一批重点单位,再分析,再探讨,掌握线索。 3、按照省局提出的“大办案、办大案、办铁案”的要求,办理一批有质量的商业贿赂案件。 4、争取省局督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,使上级机关成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支撑点。 5、力争2007年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罚没款占总罚没款的10-15%。 三、工作重点 1、严厉查处对酒类供应商以“进场费、买断费、赞助费、促销费、开瓶费”等名义向酒店、茶楼等餐饮、娱乐场所经营者给付贿赂的商业贿赂行为。 2、查处大、中专学校在教材发行、招生中收取(给予)图书发行商(中介人)贿赂的商业贿赂行为。 3、查处商业零售企业假借“促销费、宣传费、堆码费”等名义收取供货商贿赂的商业贿赂行为。 4、与纪委等部门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,开展医药商业贿赂专项整治,重点打击医院在药品购销中收受药品供货商回扣,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入账的商业贿赂行为。 四、工作安排 1、区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执法专班,由李锦明、陈志刚、朱宏涛、吴杰四人组成。组织执法专班人员到办理商业贿赂案件取得经验的兄弟单位学习。以此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。 2、各分局(站)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,重点是酒店酒类供应商以“进场费、买断费、赞助费、促销费、开瓶费”等名义向酒店、茶楼等餐饮、娱乐场所经营者给付贿赂的商业贿赂行为。并采取在9月份立案调查2-3起案件,突破1-2起,以典带面,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铺开。 五、工作要求 1、提高认识抓领导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的重点工作,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管理部门,工商部门责无旁贷。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。区局成立由局长胡建修任组长,副局长张长生任副组长。公平交易、登记注册、法规、合同、商广等科室和分局(站)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执法行动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督办商业贿赂案件。 2、明确目标抓效果。各分局(站)要按照方案列举的重点,结合本辖区的特点,确定突破的重点领域和行业,力求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。 3、严格界限抓规范。凡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,要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进行查处。既要依法处理受贿方,也要依法处理行贿方。对涉案一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,要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查处;对于工商部门管辖的,一般适用从重处罚,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,能积极退还不正当利益的,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,但不适用于免除处罚。 4、信息反馈抓督办。各分局(站)在11月底前向公平交易分局报送本单位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,以及查办进展情况。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: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:市工商局、区委办、区政府办、区财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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